公司勞動派遣員工發(fā)生爭端的員工應怎樣維護自身權益?
如有爭議,員工可以依照《勞動合同法》第九十二條的規(guī)定執(zhí)行,即勞動派遣單位和用人公司侵犯被派遣勞動者權益的,員工可以要求兩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,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作為共同被告。員工在維護自身權益時務必提供相關證據(jù),不僅要保留當前工資金額和薪資福利的證據(jù),還要提供與用人公司工作崗位相同的員工的工資金額、薪資福利等證明材料。
員工簽訂勞動派遣合同時,應當注意勞動合同期限、工作內容和地點、時間和休息、勞動報酬和福利、社會保險、勞動保護和職業(yè)危害保護、派遣用人公司、派遣期限和工作崗位等問題。如有試用期,應約定試用期的時間和工資。特別是法律規(guī)定,勞動派遣單位和員工應當簽訂兩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,員工應當特別注意。
勞動派遣協(xié)議由勞動派遣單位與用人公司簽訂,員工主要起到監(jiān)督作用,主要關注勞動派遣協(xié)議的派遣期限、工作崗位和內容、工資報酬和支付方式以及社會保險費的支付。如有違法內容,應及時向勞動派遣單位提出。
勞動派遣單位侵犯勞動者權益主要包括: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,不按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扣除員工支付的勞動報酬,不辦理社會保障手續(xù),不支付社會保障費用,非法終止勞動合同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