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動合同不續(xù)簽有補償嗎?
打工人打工魂,打工都是人上人,出來打工 需要啥,四個字:勞動合同!
特別是初入職場的小伙伴,勞動合同真的很重要!可以簽訂具有空白條款的勞動合同嗎?勞動合同到期未續(xù)簽,有補償嗎?在什么情況下,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?...
這些和勞動合同相關的問題,你知道答案嗎?不知道的話一起往下看吧~
1、可以簽訂具有空白條款的勞動合同嗎?
首先,用人單位要求求職者簽訂具有空白條款的勞動合同是不妥的。勞動者在面對公司要求簽訂空白合同的情況時,也一定要保持警惕。
首先,根據(jù)《勞動合同法》第十七條,勞動合同 須具備以下條款:
?用人單位的名稱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
?勞動者的姓名、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
?勞動合同期限
?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
?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
?勞動報酬
?社會保險
?勞動保護、勞動條件和職業(yè)危害防護
?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
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前,應當就以上條款內容進行協(xié)商,并將協(xié)商結果完整填寫在勞動合同中,不應當缺失或空白條款。
其次,根據(jù)《勞動合同法》第十六條,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(xié)商一致,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。
即使在簽訂勞動合同前與公司口頭達成了協(xié)議,也不能取代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。
空口無憑,勞動者在簽訂勞動合同時,一定要在確認勞動合同填寫完整,且與事先協(xié)商的內容一致的情況下,再進行簽字,
否則如果在勞動者簽訂了具有空白條款的勞動合同后,用人單位違反約定,在空白處填上對勞動者不利的內容,如減少勞動報酬、增加工作時間等,
那么此時勞動合同已經生效,難以舉證用人單位違法操作的勞動者容易處于劣勢地位。
在勞動合同簽訂完成后,勞動合同文本應一式兩份,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(zhí)一份,勞動者要保管好自己手中的勞動合同,才能在遇到諸如公司擅自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等情況時,有據(jù)可循。